上海资讯BBS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252|回复: 0

夜上海:男子在便利店小便,殴打老板顺走香烟

[复制链接]

2256

主题

2277

帖子

8111

积分

管理员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积分
8111
发表于 2024-4-29 11:52:2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“ 无法无天了?”,上海松江,一便利店老板营业时,看到一男子在店门口直接小便,于是出面阻止男子不良行为。可没想到,男子十分暴躁,直接跑进来就给老板一脚,后来男子的朋友也过来帮忙,并且还顺走了店里的一条中华牌香烟。事后,老板报警,警方表示:系消费者酒后纠纷,会依法依规处理。

(案件去处:夜上海论坛

刘老板在上海松江区泗泾经营便宜店多年,24小时营业。老婆上白班自己则通宵守护,虽然说赚不到了太多钱,但也能养家糊口。因为店旁边有二家上海KTV会所,所以凌晨时分客人也多,刘老板则整晚开门营业。

前几日,大约在凌晨二点时分,KTV会所的客人陆陆续续的从里面出来,二位年纪30岁出头的男子来到店里买东西,而其中一位醉酒男子竟然直接站在店门口撒尿。刘老板坐在吧台,看到男子不注意分寸于是起身阻拦,并口头劝诫男子注意素质,不要在店门口小便。

撒尿男子估计不少酒,小便后直接走进店里对刘老板口吐芬芳,并且一脚踢到刘老板的腹部,还伸手给了一巴掌。而旁边的男子本来在挑选物品,看到这一幕后也赶紧过来帮忙,两人架着老板就是一大耳巴子。

刘老板非常气愤,尽管一个人打不过两人但也要讲道理,后来两男子还直接从烟柜拿走了一条中华牌香烟,潇洒离去。老板果断打电话报警。

目前,他已经出现头晕头痛,胸口痛的症状,浑身没劲儿,使不上力气,比较虚弱,正在医院做伤情鉴定。

接到报警后,民警很快展开调查。

经过调查,民警表示:因为消费者在夜上海会所喝醉了,在刘先生的店门口小便,双方为此发生口角,引发了打架纠纷。当事人没有明显外伤,不是特别严重。公安机关会依法依规处理。

而男子打人不说还顺走店里的香烟,价值昂贵,已经明显触反盗窃罪名了。

夜上海论坛认为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6条规定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:其他寻衅滋事的。而盗窃罪则可能面临更大的处罚,如涉及刑事案件。

上海资讯论坛免责声明
请勿发表有关色情、政治等违反法律条例言论,如有违反本站不负任何责任。 (出处: 上海娱乐资讯BBS)
---每天分享最新的社会新闻资讯--- 微时讯新闻网 https://www.linyouliao.com
上海夜店娱乐 http://www.01husu.com

广告事宜 联系 QQ 3173388353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娱乐加QQ
spa按摩资讯X

女子服务新活动

最近上海女子活动出炉了...

参加活动查看新闻详情

Archiver|小黑屋|龙凤资讯 |网站地图

GMT+8, 2024-5-15 13:38 , Processed in 0.049106 second(s), 23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0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